机构职能
组织人力资源处是学院党的组织建设、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干部竞聘、调整、任免、管理工作,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审查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教育工作。
四、负责学院人力资源规划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岗位任职要求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五、负责教职工人事劳资、职工进修继续教育(培训)、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考核、评先评优、非教学业务表彰和人事档案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教师资格认定及转正定级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工作机制建设完善。
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资料归档建档、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上报工作。
九、学院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