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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3月12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今年我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仍按鲁教人函(2007)11号、12号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须通过PETS-5或BFT高级考试。详细规定见附件1、2。

二、选派名额与资助标准: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人员共300名,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每年推荐3至5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研修1年,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人员共200名,高职高专和省属成人院校每年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2‰,到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研修6个月,资助额度为5万元/人。已接受过本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资助。近5年内已获得过国家或我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得申请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三、组织申报:各系原则上分配申报名额各1名。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16日下午5:00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纸质版4份)、《山东省高校教师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等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与人力资源处104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项洋、孙明涛老师信箱。

四、学院在申报人员中择优进行推荐,最终推荐名单将在学院平台公示。获推荐人员需登陆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地址http://www.sdjyrs.gov.cn/。


附件:1.鲁教人函(2007)11号文件

        2.鲁教人函(2007)12号文件

        3.相关表格


组织与人力资源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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