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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年04月12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点击:
各党支部、团委: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员发展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按照年初工作计划,院党校举办第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范围及确定的原则

教职工培训的范围:重点是高知识群体和教学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培训的范围:重点是大专二、三年级,五专三年级以上,中专三年级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参训人员确定的原则: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每个党支部1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总人数(不含已培训人员)3%的比例分配。

二、培训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安排:

1.培训的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宗旨,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党员的条件等知识,培训结束后,采取闭卷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发结业证书。

2.培训的形式: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3.培训时间:4月21日至5月8日。

4.培训地点:北区音乐厅。

三、几点要求

1.入党培训教材费由参加培训人员本人承担,入党培训教材费为15元,请各党支部领取教材时一并上交教材费。

2.各系、院党支部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院学生会的干部不低于本支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数的7%,达不到要求的在培训总人数中将名额减出。各系、院党支部在推荐院学生会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时,要与院团委做好充分沟通。院学生会的干部要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员花名册》备注栏注明。

3.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员花名册》于2012年4月18日17:00前报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科,同时报电子版,并领取培训教材,花名册统计要准确、清楚。

4.成立培训小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小组,系、院参加培训的教师具体负责培训期间本系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没有教师参加培训的系,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负责。各党支部负责将《培训班学习日程表》、《党校学员守则》、《优秀学员标准》下载发至每名学员。

5.评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优秀学员,院党校依据培训班纪律、出勤、考试等标准,各党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做好优秀学员推荐工作,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情况报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科。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根据优秀学员标准进行审核,确定表彰人选。

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于5月10日前上报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科。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花名册。

        4.优秀学员标准。

        5.党校学员守则。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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