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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8月23日来源: 作者:点击:
根据淄人发[2007]76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集中登记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登记的范围:

本次学分登记仅限于参加我院2011年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人员、同级别转系列申报材料人员及参加2012年度职称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内容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含学历进修)、发表论文著作及获取技术成果等情况。

二、学分申报、审核的方法: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实行个人网上申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方法。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个人账户登录淄博市人社局教育培训网进行网上申报。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目培训(成绩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已由系统自动计入个人账户中。未计入个人账户的继续教育学分,须提报合格证书原件,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发明专利、论文著作、学历进修以及其他类别的培训,也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进行网上申报,届时,主管部门将根据审核各类证书原件的情况予以赋分。

三、其他事宜

1.参加本年度学分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及时登录个人账号登记申报并于8月24日17:00前将待审核证书、论文的原件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标明内装材料的名称及数量,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到组织与人力资源处(北区主楼十楼1059室),联系人:项洋翟惠佐。

2.今年对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登记审核的时间为8月25日一天,以后不予受理任何原因的补审学分申请。凡继续教育学分未达标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因此,请参加本年度学分登记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认真、仔细、充分的准备好材料。

3.符合本次学分审核范围的人员至职称评审(考试)时达到淄人发[2007]76号文件规定的学分要求的(每年度20分),可从网上申请打印《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发放证书。

4.清退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1)8月29日以部门为单位到北区主楼十楼1059室领取材料;(2)领取材料时,请务必当场清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登记,否则责任自负;(3)不受理学生代领材料。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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