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移毕业生组织关系的通知
时间:2011年07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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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凡离校的毕业生,组织关系必须在离校期间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并在有效期内报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凡离校的毕业生,组织关系必须在离校期间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并在有效期内报到。工作单位不予接收的转到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请各党支部通知2010届毕业生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清查往届毕业生中是否存在组织关系未转移问题,本次一并办理。
组织与人力资源处于7月15日之前集中办理(地点:北区主楼1049房间),请提醒学生落实好接收单位,确保接收其组织关系。逾期不予办理。
7月18日前,请将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和往届毕业生党员清查情况发到办公平台李道山、李晓林邮箱。
组织与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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