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始选拔到工作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干部
时间:2012年04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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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组办发[2012]6号《关于做好市直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研究决定,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干部到工作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部门结对帮扶,帮助工作薄弱村党组织班子理思路、解难题办...
根据淄组办发[2012]6号《关于做好市直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研究决定,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干部到工作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部门结对帮扶,帮助工作薄弱村党组织班子理思路、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保稳定,推进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确定了在学院科级以上干部中自主报名的选拔方案。并安排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报名选拔工作。学院网站和院内工作平台同步发出报名通知,动员要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服从大局,积极报名。
通知规定了“第一书记”的报名条件,必须是科级以上干部,中共党员,年龄45周岁以下,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强,热心为基层群众服务,身体健康。
“第一书记”在派驻的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发挥指导帮助作用,全程参与党组织工作,协调推进帮包任务落实。对工作薄弱村一包三年,“第一书记”原则上一年一轮换。工作任务完不成,帮包单位不脱钩,干部不撤回。
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措施,是转变干部作风、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报名截止到4月9日下午16:00 ,届时将由院党委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研究决定“第一书记”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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